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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外交部网站消息,近日举行的国际海底管理局大会上,多国提出一项暂停深海采矿活动的提议,该提议被中方否决。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对此回应指出,国际海洋管理局建立在国际海洋法公约基础上,其职能为建立矿产开采、环境保护相关规章以促进深海治理。相关方提议暂停深海采矿活动,这一提议与国际海洋管理局规章程序不符,因而无法进入大会讨论范围。中方愿同各方共同促进管理局开展工作,立足科学,基于有关规则,推动深海活动的可持续化、实现对深海环境的有效治理。国际海底管理局涵盖成员168国,其中理事会包含36国。成员国对是否允许进行深海采矿活动存在较多分歧,这其中,美国表现分裂。一方面,美国未加入国际海洋法公约。国际海底管理局相关决议对美国不构成约束,即便该机构达成禁止开采海底矿石的决议,美国也可以拒绝执行并继续开采。另一方面,美国为代表的21个国家以保护海底环境为由,反对海底矿石开采活动。外交部发言人毛宁由此可见,美方试图通过国际海底管理局相关决议对各国深海开采进行限制、掣肘,美方充当监管方。至于美方自己是否进行深海采矿,国际海洋法公约对美国无效。类似的情况在美国的自由航行活动中已经出现,作为公约非缔约方,美方无资格拿公约规定的领海、主权管辖水域说事。当下,美方有将自身特权在海底活动中复刻的倾向,中国对此不答应。保护海底环境是各国共同职责,这一过程中不该存在例外。要禁止海底采矿活动,那么美方应先加入国际海洋法公约,再来说这话。国际海底管理局此前发出了超过30份海底勘探许可,不过尚未发出开采许可证,为此,该机构召开持续两周的讨论会议。相关禁止开采的提议便是在这期间提出,这一提议,一定程度上也超出了海底管理局的职权范围。联合国的权力有效性建立在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授权基础上,联合国的中心权力机构也在于安理会决议。深海采矿活动不能以少数几个国家来制定规则类似于禁止全球范围内深海采矿这类强制性决议,并非海底管理局这一联合国下属机构所能做出。因缺乏执行力和各国分歧严重,相关议题只能停留在讨论层面,如果强行推进,会进一步损害联合国威信。中方阻止相关提议进入会议议程,显然有出于避免无谓之争的现实考量。目前,中美科技供应链交锋加剧。美国先后出台《芯片法案》、《通胀削减法案》,并加大对日本、荷兰、韩国等国限制,试图打断中国科技迭代链条。中国作为反制的镓、锗限制令则已生效,无人机限制令将于下月1日生效。海底采矿攸关工业链源头的矿产供应,是当今大国交锋加剧时局下的必争之地。与陆地矿产不同,海底金属矿多以多金属结核状态存在。金属富集含量高,也不需破坏海底海床,相比陆地开采环境负担相对较小。中国目前在深海领域的探索处于国际领先地位中国在这一领域居于前沿位置,中企金航集团已建成包括采矿机器人、输送管道、采矿船、脱水及转运系统的海底采矿技术体系。其研发的采矿船长约200米、宽约40米,年采矿量约80万吨。不断发展的中国基建,正为中国工业供应链安全保驾护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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